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杭州拱墅刑事律师
2025-04-19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首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这一时限仍未签订,而劳动者又续签了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在连续用工满一年后未取得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并应当从第二年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其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具体来说,对于每一个未签订劳动合同又不符合简化程序的用工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吸收学生或社员承担生产经营任务,而不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用人单位如果长期以来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可能构成非法用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避免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所用之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一用人单位的连续用工满一年,视为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并自第二年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工名册,并将职工名册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劳动管理的处罚办法》第三条:对吸收学生或社员承担生产经营任务,而不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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